能源权

水权是(Re)来源自 2005 年以来一直在宣传和捍卫的主题,是人类发展的一项基本权利。

所谓发展中国家的能源权,以打破贫困的恶性循环

获得基本服务的问题是人权辩论的核心。它与全球范围内出现的基本权利和全球公益物的概念有关,这些概念的基础是人人有权获得包括电力在内的基本服务这一原则。

获取能源会影响生产力、健康、教育、气候变化、粮食和水安全以及通信服务。

能源介于工业和商业活动与满足社会需求之间,需要一种特殊的方法。获取能源必须被视为发展的一个基本要素,而不仅仅是一个慈善或团结的问题,而是打破贫困恶性循环的一种手段。

因此,供电和用电是消除贫困的关键因素。就社会和政治认可而言,当你生活在非正规定居点或被视为非法的定居点时,能用上水和电往往意味着从贱民地位转变为公民地位。

可持续发展目标带来普及能源的希望

2013 年,在世界未来能源峰会上,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呼吁 "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 "成为各国政府的主要关切。

2015 年,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宣布成立一个新机构,以促进可持续能源的普及,特别是促进本组织新发展计划的未来实施。因此,联合国通过了一项关于能源的目标,即目标 7,旨在保证到 2030 年人人都能获得可靠、现代和负担得起的能源服务。目标包括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将全球能源效率提高一倍,以及发展基础设施,特别是为最不发达国家发展基础设施。

"能源是连接经济增长、社会公平和健康环境的共同纽带。我热烈欢迎将关于能源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7 纳入[未来的 2030 年发展议程]"。

2015 年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

关于(再)来源的建议

  • 必须像承认享有饮用水和卫生设施的权利一样,承认用电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为此,我们需要估算各国的需求,并像对待水权那样,编制一份构成这一权利的要素清单--质量、可用性、可及性、连续性、成本回收。
  • 我们还需要确定哪些人将负责确保这一权利成为现实,而不是成为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