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与能源

如今,水和能源这两种相互依存的资源需要在 2015 年后议程中占据重要位置。

水和能源:决定最脆弱国家发展机会的两个因素

水和能源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流体:能源是消耗和消失的,而淡水则是永久循环的,可以多次重复使用。然而,水的生产和能源的生产密切相关。没有水就没有能源生产,没有能源就没有清洁的水。

从社会角度看,能源问题至关重要,因为在所谓的发展中国家,能源问题决定了人们能否获得医疗、教育和现代通讯方式。能源问题还决定了能否获得优质水源:当能源进入一个地区时,就能获得人类消费和生产活动所需的水量。能源和水作为活动的动力和财富的创造者,是消除贫困的关键经济和政治问题。

促进发展中国家协调一致的水资源和能源管理

有三个可能的考虑领域:

* 技术解决方案

为了减少制水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我们需要开发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建设尽可能自给自足的污水处理厂,开发能耗更低和使用热电联产的新型海水淡化技术。

为了减少能源生产的用水量,私营和公共运营商必须通过开发生产用水循环利用和废水排放处理工艺来减少用水量。其中一个例子是开发耗水量更少的封闭式冷却热电厂。

* 地方协同作用

无论是生产还是分配,所涉及的问题都是地方性的。这就意味着要通过当地的参与者,无论是工业家、运营商、地方政府还是金融家,来鼓励水与能源之间的互动。

除了组织专门技术的转让,地方参与者还需要向民间社会和当地社区宣传保护资源所涉及的问题以及服务的实际成本。

还应鼓励在所有部门之间实行各种平等制度。在一些国家,如摩洛哥,电费支付水费。电费与水费合并在一份合同中,水费由低于其生产成本的社会费率支付。

* 政治承诺

第一个政治承诺是在国家一级。如今,确实有必要按国家、部门和水或能源的用途来估算水和能源的需求量。

同样,水和能源也需要纳入多部门土地利用和规划政策。在一些国家,水和能源的机构或体制管理机构隶属于一个部委。

在国际层面,我们需要支持具有约束力的义务立法,例如工业用水,特别是石油生产用水的循环利用义务,并收紧污染水的排放标准,以帮助保护水资源。

最后,世界银行和其他捐助方必须优先考虑为水电联合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金。这些融资和交叉承包建议应包括优化和培训目标。

关于(再)来源的建议

(再)水源》预见到了当前关于水与能源之间联系的辩论,因为这一主题是其 2004 年第一次会议的主题。(再)水源》认为......:

* 获得能源是获得饮用水的先决条件。

* 能源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必须与享有饮用水和卫生设施的权利得到同等承认。

* 水与能源之间 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的状态 ,这种状态 与人权有关,必须导致(在地 方和国际层面)对这些基本服务进行共同管理

* 必须保护这两种资源 ,并促进对它们的协调管理 ,以确保可持续和负担得起的供应。

* 应优先考虑资助 水电联合基础设施项目(减少水生产的能源消耗,减少能源的用水量和消耗量),建立协同效应(如水和能源之间的关税平等制度),并通过更严格的排放标准立法

* 有关各方(制造商、运营商、地方当局、资助者)之间需要在当地建立协同关系,他们需要更紧密地合作,以找到在当地采取行动的杠杆。